
和讯社区用户行为规范
(试行草案)
《和讯社区用户行为规范》已由和讯社区管理员委员会于2007年8月27日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一、用户行为相关
1、对通过刷屏方式,以达到提高自身点击量与积分为目的用户的处罚规定:
(1)24小时内刷屏次数超过一万者(含一万),经管理员警告一次后仍继续其违规行为,则对其处以个人总点击数及总积分数清零的处罚;
(2)24小时内刷屏次数一万以内者,经管理员警告一次后仍不纠正其违规行为,则对其处以个人总点击数及总积分数减半的处罚。
注:纯粹以网赚为目的刷点击行为,经管理员发现属实,管理员有权关闭其博客并永久删除其用户ID;
2、通过工具及私信进行违规行为的用户的处罚规定:
(1)用户有使用工具软件发布广告类垃圾文章及评论的违规行为,则对该用户处以其文章不能推荐到圈子与不得出现在社区任何公共页的处罚,同时处以不能发送留言、私信、最新访客等留下痕迹;
(2)用户有使用私信的方式发布广告类垃圾信息的违规行为,管理员将对其发送私信功能进行限制,情节严重者(指发送数量众多,发送行为频繁,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等)管理员有权关闭其博客并永久删除其用户ID;
3、为吸引眼球,在其他网友的个人门户或博客上大量发垃圾留言和评论,被网友举报,管理员证实后,将取消发表留言或评论的权限。
4、用户采用非正规手段顶文章的处罚规定:若用户有以不同马甲顶文章的行为,则对该用户处以其文章不得出现在社区任何公共页的处罚。
二、用户内容相关
1、用户内容大部分为广告形式者,则对该用户处以其文章不得出现在社区任何公共页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处以不能发送留言、私信、最新访客等留下痕迹;同时,管理员有权关闭其博客并永久删除其用户ID;
2、用户内容有涉及色情、反动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者,管理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处以删除相关违规内容、禁止使用相关功能、删除该用户ID的处罚;情节严重者报送相关国家治安或司法职能部门处理。
3、用户在发表文章投稿时,恶意乱投分类或肆意添加与内容无关的标签,则对该用户处以其文章不得出现在社区任何公共页的处罚,情节极其严重时,管理员有权关闭其博客并永久删除其用户ID;
4、用户博客文章有冒充原创者,则对该用户处以其文章不得出现在社区任何公共页的处罚,情节严重时,还处以不能发送留言、私信、最新访客等留下痕迹。如果原创作者已申明权利或者该文触犯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员有对其文章删除的权力,情节严重时,管理员有权关闭其博客并永久删除其用户ID;
5、用户页面存在弹出插件、弹出广告或漂浮广告的情况者,则对该用户处以其文章不能推荐到圈子与不得出现在社区任何公共页的处罚。情节严重时,还处以不能发送留言、私信、最新访客等留下痕迹;同时,管理员有权关闭其博客并永久删除其用户ID;
6、用户页面内容涉及传销、网赚等非正常信息者,则对该用户处以其文章不能推荐到圈子与不得出现在社区任何公共页的处罚。情节严重时,还处以不能发送留言、私信、最新访客等留下痕迹;同时,管理员有权关闭其博客并永久删除其用户ID;
7、用户页面存在自动跳转到和讯网之外的其他网站现象,待管理员查明为用户故意添加代码所致,管理员有权关闭其博客并永久删除其用户ID。
三、补充
和讯社区保留对以上条款进行解释、修改及补正的权利。
2008年4月11日最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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